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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云四海

· 2024-11-04

官方通报!暂停销售、召回

#宏观经济# #药品# #财经# #官方通报# #符合规定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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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南京日报

日前

国家药监局 发布通告称

经 江苏省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

11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

共17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

详情如下:

国家药监局关于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

(2024年第47号)

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11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,共17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。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:

一、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,标示为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奥硝唑注射液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 丙二醇 和 乙醇 。

经 四川省 药品检验研究院(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)检验,标示为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。

经 山东省 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,标示为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的1批次咪喹莫特乳膏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。

经 天津市 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,标示为汕头金石粉针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头孢地嗪钠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。

经 湖南省 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,标示为 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的1批次逍遥丸(浓缩丸)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 微生物 限度。

经 黑龙江省 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,标示为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银翘解毒丸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。

经 宁波市 药品检验所检验,标示为 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的1批次 一清颗粒 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粒度。

经 吉林省 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,标示为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的1批次 枣仁安神颗粒 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。

经 河南省 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(河南省疫苗批签中心)检验,标示为安徽亳泰中药科技有限公司、上海汇济药业芜湖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 红花 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;标示为 安徽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、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、湖北大顶山制药有限公司、 四川新荷花 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红花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。

经 浙江省 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检验,标示为洛阳祯杨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 合欢花 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、含量测定;标示为 永州市 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合欢花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。

经 广东省 药品检验所检验,标示为天马(安徽)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 山豆根 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。

二、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,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,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。

三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》,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,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。

特此通告。

国家药监局

2024年10月29日

19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

内容来源:国家药监局官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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