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条资讯
· 2021-11-17
柬新闻部:媒体记者可在公共场所自由拍摄
#媒体记者# #社会# #公共场所# #道德法制# #新闻部长# #自由拍摄#
1845
【柬埔寨头条综合报道】11月16日晚,柬埔寨新闻部长乔干那烈表示,媒体记者可以在公共场所自由走动和拍摄,无需向当局通知,禁止地区除外。

昨晚,乔干那烈在举办以“在柬埔寨法律上实践新闻自由”为主题的研讨会上指出,此前,他发现有2名记者因在省政府行政处外面直播而被逮捕,这是错误执法。
他说,记者可以在公共场所自由拍摄,除非此处是标明有禁止拍摄的场所,否则这样逮捕记者是侵犯记者的权益。
他说:“最近有一名省长说,记者要到他的省份拍摄或报道,必须先向该省的相关当局通报。其实这样做是不对的,根据《宪法》第40条款,公民和记者有权自由走动,无需向地方当局通报。”
他还强调,此前,有部分记者在工作时确实作出超越工作范围的限制,但他也发现部分地方当局也有过度执法的行为。部分记者没有完全了解到他们的职权,比如有些记者竟然冒昧致电本地审判团,就案件进展进行采访,这是错误行为。
他补充道,媒体记者在社会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,因此他们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。他希望,所有记者都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报道真实新闻。(编译:Vincent)
免责声明
本文来自柬埔寨头条客户端自媒体,不代表柬埔寨头条观点和立场。如存在侵权问题,联系立删。
全部评论 (0)